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22-01-13 16:31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思政函〔2021〕5号)安排,2021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2021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2021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

  二、申报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各单位根据各项目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自愿原则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反申报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撤销资格,追回资助,该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年度经费预算。

  3.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4.项目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相关考核与管理。项目若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将予以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5.评审通过的建议立项课题名单经教育厅审定公示后,下达正式立项通知。项目获准立项后,无特殊理由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

  四、注意事项

  所有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匿名评审,网上公示,网上公布。经学校其中申报,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不受理纸质材料,过期系统自动关闭。

  各申报单位严格审查申请人资格和项目申请书内容,必要时可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我校申报时间: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29日。

  申报地址:湖北高校思政网(http://gxsz.e21.cn/),网络申报具体流程以系统公告为准。

  学校联系人:姚伶俐  

  电话:027-81820294  QQ:254440629

  教育厅申报技术支持电话:15377043717、18908648004。

  附件:1. 2021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说明

      2.2021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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