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航空学院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全院住宿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及学校、学生工作处工作部署,结合外国语、航空学生宿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认真贯彻执行《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关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通知》,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对学生宿舍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消防安全的预防管理纳入日常学生工作中。
三、全体住宿学生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从保障自身安全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行为,防微杜渐,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提高消防安全警惕性,任何人不准故意破坏、拆除或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五、住宿学生不可擅自私拉电路、乱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将手机、电脑、充电宝等放在床上、衣被、书籍等易燃物品上充电,不损坏所在区域内的消防设施。
六、及时清扫室内卫生,保证人走室内无垃圾、人走断电。
七、学生宿舍内不抽烟、不使用明火。不准擅自设置灶具(如煤气炉、酒精炉、火炉等),严禁在宿舍内焚烧废纸及弃物,禁止一切其它可能引起火灾隐患的行为。
八、任何住宿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私自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九、如所属区域发生小的火情要立即组织扑灭和上报,如出现火警要及时拨打“119”,并迅速组织所属人员逃生。
十、定期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常识的了解,提高防火意识,提高全员消防安全责任感。
十一、发现火险隐患须及时报告,任何人员有权制止违反学校消防安全制度的一切行为。
十二、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法令,违反制度规定视其情节,对其进行相应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