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航空学院学生工作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的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关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落实,进一步提升学院学生工作消防安全工作能力,切实维护学院学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为学院各项工作迈向新征程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建立以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为主要负责人、分团委书记、辅导员为体系的学生工作消防安全工作队伍,成立学生工作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卢秀丽
副组长:李 英
成 员:陆 莉、卢 波、项 潇、姜爱婷(排名不分先后)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消防责任落实
1、明确各级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学生干部、学生的职责,明确区域消防责任人。
2、建立学院、班级、宿舍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内容并经常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消防工作例会每月不少于1次,研究、解决、处理消防工作问题。
(二)定期培训消防知识
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要求下,定期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辅导员、学生干部,各班级学生经常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
2、以宿舍区域为单位每季度组织逃生演练不少于1次,并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照片、有小结。
3、使师生了解相关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三)加强学生宿舍管理
1、建立学院、班级、寝室楼栋火灾逃生预案、并组织演练。
2、教育、督促所属学生做到无乱接电源、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将手机、电脑、充电宝等放在床上、衣被、书籍等易燃物品上充电,不损坏所在区域内的消防设施。
3、每周检查消防器材(指示灯、水带、消防栓、寝室烟雾报警装置)不少于1次,并做到有安排、有记录、有通报、有整改、有查处,并上报给李英书记。
4、组织学生做到及时清扫室内卫生,保证人走室内无垃圾、人走断电。
5、学生宿舍内无人抽烟、无人使用明火。
6、如所属区域发生小的火情要立即组织扑灭和上报,如出现火警要及时拨打“119”,并迅速组织所属人员逃生。
(四)严格所属学生活动组织管理
1、学院、班级、寝室人员无论在任何地方、组织任何活动,首先要有活动(消防)预案,确保学生安全为前提。
2、组织各种活动都必须有老师、学生干部在场组织和领导,每个出口要派出一名学生班干部守候,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组织逃生。
3、活动结束后要派1至2人检查活动现场是否有火灾隐患,检查人员达30分钟后方可离开。
(五)细心排查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各班级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动,建立消防安全自查工作机制。学院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要坚持每月检查、巡查,并建立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台账。
四、工作要求:
1、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为我院学生工作消防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分团委书记为安全管理人、各辅导员为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高度认识消防工作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做好本院学生工作的消防安全,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工协作、责任到人。
2、学生工作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责任区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消防工作情况要作为各责任区责任人月考核、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凡因工作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者,将视情节扣除其当月部分或全年绩效工资;如发生火灾事故,将实行责任追究倒查,对有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学院各学生组织、班级、宿舍,要在学生工作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本责任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学生组织、班级、宿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4、各责任区责任人要坚持每周自查制度。要做到检查一处、登记一处,各责任人应将消防工作情况,每月底进行一次阶段性的总结,并将总结情况书面报送李英书记。学生工作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至少一次全院性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将各责任区情况及时通报。
(附件)外国语、航空学院消防安全责任区划分表
区域 |
责任场地 |
具体地点 |
主要责任人 |
安全管理人 |
直接负责人 |
办公区 |
1教办公室 |
B35 |
卢秀丽 |
|
卢秀丽 |
1教办公室 |
B33 |
李英 |
|
李英 | |
1教办公室 |
B34 |
陆莉 |
卢波 |
陆莉 | |
1教办公室 |
B32 |
项潇 |
姜爱婷 |
项潇 | |
教学区及实验区 (课外) |
1教 |
1、3、6楼教室(学生) |
卢秀丽 |
李英 |
卢秀丽、李英、沈华 |
1教 |
6楼语音、实验室 |
卢秀丽 |
李英 |
沈华 | |
学生宿舍区 |
2栋 |
3楼 |
卢秀丽 |
李英 |
姜爱婷 |
3栋 |
6楼 |
卢秀丽 |
李英 |
李英、卢波 | |
4栋 |
7楼 |
卢秀丽 |
李英 |
卢波 | |
5栋 |
7楼 |
卢秀丽 |
李英 |
陆莉、卢波 | |
6栋 |
4楼 |
卢秀丽 |
李英 |
项潇、卢波 | |
7栋 |
6楼 |
卢秀丽 |
李英 |
陆莉、卢波 | |
7栋 |
7楼 |
卢秀丽 |
李英 |
陆莉 | |
10栋 |
2楼 |
卢秀丽 |
李英 |
项潇、卢波 | |
10栋 |
7楼 |
卢秀丽 |
李英 |
项潇 | |
16栋 |
1楼 |
卢秀丽 |
李英 |
姜爱婷 | |
16栋 |
3楼 |
卢秀丽 |
李英 |
姜爱婷 | |
学生活动区 |
各活动场地 |
各活动场地 |
卢秀丽 |
李英 |
活动主责老师 |
注:
1.董事长杨炜苗为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副校长王立国为学校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
3.学校消防安全责任部门为后勤保卫处,王启帆、万汉峰为学校消防安全具体责任人;
4.冯光华院长为外国语、航空学院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5.教室学生安全上课期间由任课教师负责,其设备安全由教务处处长负责;
6.学生宿舍公共区域消防安全由后勤保卫处处长负责,宿舍内、学生活动组织时消防安全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负责。